最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教程来啦跟小编手把手学习!_撞钉_天博官网登录平台_天博官方app下载网站
最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教程来啦跟小编手把手学习!
更新日期:2023-09-12 |   更新作者: 撞钉

  ☑符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条件的纳税人,自其合乎条件开始,可以向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次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 6 月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符合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条件的纳税人,应在次年汇算清缴(3月1日—6月30日)时填报扣除。

  个人能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自行填报,无需填写纸质专项附加扣除表。

  个人所得税一般是对个人取得的收入,减除符合相关规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进行税款计算。也就是说,扣除项目越多、金额越大,个人所负担的所得税就越少。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对个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除了扣除之前规定的“三险一金”外,又增加了六项可以扣除的项目,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也就是说,这六个方面支出,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今后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中按规定的相关标准扣除,这样对大多数人来讲,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又少了一部分,减税幅度也就更大了。

  是的,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最关键的是要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这是扣缴单位或税务机关为大家计算可以扣除金额的基础和前提,所以,需要按照税务机关制发的制式表格,把相关必须的信息填完整、填准确,提交给单位或税务机关。需要提示警醒我们的是,新个税法的实施条例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都明确,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要按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抽查。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假如慢慢的出现纳税人造假,“无中生有”提供虚报信息等严重情况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置,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因此,一定要如实填写哦。

  (1)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对其他五项扣除,您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首次享受时,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通常来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您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税款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随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①不愿意通过单位办理扣除,未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父母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由本人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小两口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关于我们
产品系列
天博官网登录
天博平台官网|客户服务
品牌资讯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工字扣
撞钉
喼钮面
底三件
天博官方网站app下载
联系我们

E-mail: service@yynk.com

13725810607(唐小姐)

13377714625(张小姐)

固话: 0769-88566677

友情链接:天博官网登录 | 天博官方网站app下载 | 天博平台官网

扫码加微信

扫码加微信

© 2005-2018 天博官网登录平台_天博官方app下载网站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ICP备案证书号: 粤ICP备10201210